:::
【教學業務組公告】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提出口試申請博、碩士生最晚於115 年 7 月 31 日17:00前完成『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表』上傳及審查程序
研究生提出口試申請注意事項:
一、請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提出口試申請博、碩士生,務必於口試截止日期 115 年 7 月 31 日17:00前完成『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』、『研究生學位考試確定表』、『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表』口試申請審查程序。
◎若於 7 月 31 日當日才上傳相關資料,只要「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表」之流程關卡於當日若停留在教學業務組,即使教學業務組於當日尚未完成審查,後續仍會持續辦理審查作業。
二、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系統操作說明請參閱:學校首頁/行政單位/教務處/教學業務組/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。
三、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系統Q&A-學生端請參閱:學校首頁/行政單位/教務處/教學業務組/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