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第2學期「期中考試」時間及相關規定如說明

說明:
  1. 本學期期中考試週訂於:115年4月19日至4月25日。
  2. 為維持考試公平性及本校學生的素質,避免代考及攜帶小抄、課本、手機等違反考試規定之情事發生,請授課老師務必嚴格監考。
  3. 考試之學生若需請假者,請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辦理請假程序,未按照規定請假或未經核准而曠考者,其曠考之科目不得補考。
  4. 各課程考試時間請任課教師公告於U-Learn數位學習平台並請班代公布全班周知。
  5. 期中考試週,由各任課教師以『隨堂方式』舉行測驗,各科目任課教師以在考試週內舉行考試為原則,未舉行考試者,仍須正常上課,惟成績仍須於期限內上傳,如因考試需要,得以調課。